使用斧钺。指执行军法。
泛指杀戮。
使用斧钺。指执行军法。
引《左传·襄公三年》:“君师不武,执事不敬,罪莫大焉。臣惧其死,以及 扬干,无所逃罪。不能致训,至于用鉞。”
杜预 注:“用鉞斩 扬干 之僕。”
泛指杀戮。
引唐•杜甫 《草堂》诗:“到今用鉞地,风雨闻号呼。”
词语解释
(1).使用斧钺。指执行军法。《左传·襄公三年》:“君师不武,执事不敬,罪莫大焉。臣惧其死,以及 扬干 ,无所逃罪。不能致训,至于用钺。” 杜预 注:“用钺斩 扬干 之仆。”
(2).泛指杀戮。 唐 杜甫 《草堂》诗:“到今用钺地,风雨闻号呼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