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据。
英recede; receipt slip;
收取钱物后给予对方的字据。
引清•百一居士 《壶天录》卷下:“虽曰无据,仅一收条,然 王 係长者,持信去,当无不还者。”
鲁迅 《书信集·致李小峰》:“版税收到,收条当于星期六面交店友。”
茅盾 《路》二:“﹝ 蓉 ﹞已经抱怨过 薪 不该交付了箱子不取回收条。”
收据。
引《文明小史·第三五回》:「是三百两头一张票子,悔生连忙收下,代写收条,付与来人去了。」
收到交来的钱或物,写给送交者的作为凭据的条子,叫收条。 一张完整的收条包括标题,正文,署名和时间四部分。
但按会计法的要求,收条不能作为会计凭证入账。